
我省下月起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
近年来,江苏不断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努力在快速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探索保护传统村落、传承历史文化、留存乡愁记忆的适宜路径和方法。
今年9月,江苏省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发布了《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该《办法》,回应社会关切,11月2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思源主持本次发布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到会作新闻发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以及省法制办、省文物局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
会上,周岚厅长就《办法》的出台背景、内容和特点进行了新闻发布,宋如亚副厅长回答了记者提问。《办法》共六章四十三条,规范了基本原则、工作体制机制、保护对象、申报认定、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内容。我省率先在全国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对传统村落进行立法保护,推动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形成更加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水平。
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央电台、中国日报、中新社、法制日报等近30家中央和省市级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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